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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使用方言 听众一头雾水

重庆感谢本报提醒表示改用普通话
1999-04-03 来源:生活时报 郑直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日讯近日,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重庆第一中院对此案的公开庭审,吸引了各方人士的普遍关注。可惜法庭上,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全部用方言陈述辩论,不谙方言者听得云里雾里,直播效果大打折扣。

本报记者今天就此询问重庆方面,重庆市委宣传部部长滕久明感谢记者提示他们注意此问题,他将马上提醒法院有关人士,明天最后一场庭审直播要尽量使用普通话。

央视用4个半天现场直播一个案件的庭审,可谓开庭审直播的先河之举。但对不谙重庆方言的广大观众而言,只见庭上各方言辞激烈,不懂言来语去所述实质,遗憾之余难免疑惑:面向全国的现场直播是否该用普通话?并进一步追问,会说普通话是否应为国家公务员和窗口行业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

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普通话推广处的袁钟瑞告诉记者,公诉人属于公务员,而辩护律师也应在窗口行业人员之列。近期,教育部和人事部将联合下发“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对公务员讲普通话作出三点明确要求:第一,所有45岁以下的国家公务员都要参加普通话培训;第二,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三,要求公务员在公务场合讲普通话。而对窗口行业的推普,目前尚未有具体要求,但教育部曾和其他相关部委联合抓过商店服务员、地铁、轮渡等营运人员的普通话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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